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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磁辐射
更新时间:2018-03-06   点击次数:1639次

                            2014年电磁辐射

  2014年,全国环境电磁辐射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磁综合场强远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中有关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无明显变化。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监测的各输电线和变电站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500 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和公众全天候辐射时的工频限值。

措施与行动

  【辐射环境监测】完成2011年减排项目13个省级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山东、黑龙江4个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站及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和发布系统的终验收工作;统筹推进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有序完成审批与验收;组织全国省级辐射监测机构开展质量考核与技能比武,并加强持证上岗考核;印发《关于开展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开展饮用水放射性水平试点调查工作;大力推动辐射环境监测系列培训教材的编制工作;完成了2014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培训任务,实施综合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共35期,实际培训700人次。

  【专项行动】2014年,组织召开了22次专家组技术审查会,完善和优化调查和评价方案;组织召开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项第二次小组会议,总结阶段成果和经验,明确后续工作思路和办法;完成了云南临沧矿区、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秦山核电基地的调查与评价工作。开展全国400多家γ射线探伤单位和其他高风险放射源的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历时一年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发布了《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

  【简政放权】印发《关于下放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监管平稳过渡。印发《关于dui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dui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发布《关于放射性药品辐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放射性药品及原料的进出口、转让审批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个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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