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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通知
经2017年市第5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全 市局长
副组长:方 芳 市副局长
成 员:蒋长敏 市办公室主任
张 敏 市组织人事处处长
余飞麟 市政策法规处处长
柏国强 市综合规划处处长
杨春林 市科技标准处处长
王晓燕 市环境影响评价处副处长
任菊萍 市污染防治处处长
屈计宁 市水环境和自然生态处处长
魏 峻 市总量控制处处长
陈 伟 市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
施 敏 市合作处处长
曾一雄 驻局纪检组副组长
夏德祥 市环科院院长
魏化 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黄 帅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黄 震 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
查 萍 市固废管理中心主任
李曙东 市环保宣教中心主任
徐展国 市环保信息中心主任
陈 卫 黄浦区局长
袁 园 静安区局长
王 淳 徐汇区局长
沈群慧 长宁区局长
陈 亮 普陀区局长
任晓玲 虹口区局长
赵 阳 杨浦区局长
石 纯 宝山区局长
余 梅 闵行区局长
章灿钢 浦东新区环保和市容局局长
杨莉萍 嘉定区局长
刘雪峰 金山区局长
徐 荣 松江区局长
卫永明 奉贤区局长
杨佃辉 青浦区局长
丁汉明 崇明区局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长敏同志兼任。
今后,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接任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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